对外交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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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动医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23-04-21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培养,鼓励在读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院特设立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由于学院国际合作交流经费有限以及指标要求,鼓励学院经费与导师经费并行。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的主题应与申请者专业领域紧密相关,同时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会期应在完成论文答辩之前。

3.研究生在学期间,最多获得2次资助机会。

4.资助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应为在国外、境外举办的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且获准在该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墙报展示及参会;或在国内举办的相关研究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且获准在该学术会议做口头报告。

二、资助范围

1.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往返旅费

2.会议注册费

3.签证相关费用

4.往返机场/火车站交通费

5.住宿费

三、资助标准及额度

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标准参照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管理与资助办法(校发[2022]2号)。

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地区

口头报告资助上

墙报展示资助上限

仅参会资助上限

国(境)外

2万

0.8万

0.2万

境内

0.3万

0.1万

无资助

四、申请与审批程序

1.拟申请资助的研究生须按要求向学院提供如下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动科动医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奖学金申请系统http://hzaudkdyygb.mikecrm.com/ZLVtmo3

(1)《华中农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

(2)会议正式征文通知

(3)摘要或论文录用函和口头报告或墙报确认函

2.时间要求: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提交本年度资助申请材料,6月30日以后提交下一年度的资助申请材料。

3.学院审核。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内容、在所属领域会议的水平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资助。每年学院按年度预算额度审批,秉承先申请先资助的原则,当年预算额度用满将不再接收新的审批。

4.结果公示。学院将对拟资助的学生进行公示,经公示后的学生应按期参会,不得擅自放弃。拟参加国(境)外国际会议的研究生,须在参加会议前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行前培训,方可派出。

五、报销程序

1.受资助研究生应在参加完会议之后一个月内(遇寒暑假顺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会议日程安排(Final Program,如做学术报告需含有本人发言的日程页复印件)

(2)护照首页及标有出入境日期页面的复印件

(3)《华中农业大学出国境总结核销表》

(4)相关正式发票原件(所有发票背后需有导师(课题组)和本人签字;机票原件及发票和登机牌)

(5)《华中农业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

2.学院审核以上材料,并按程序办理报销。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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