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实验记录是研究生科研过程的真实反映和科研诚信教育的重要载体。为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规范科研行为,确保科研实验记录客观、真实、规范、完整和可再现,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科学类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的通知》(校研务〔2025〕13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胡丽华、彭贵青
副组长:申邦、杨冬凯、苗义良、刘小磊、赵凌、常帅、曲少奇
成 员:周翔、滑国华、李翔、李新云、孙铝辉、刘华珍、周红波、胡长敏、栗绍文、黄玲利
(二)学院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工作小组
1. 学系检查工作组:由各系推荐1-2名教师担任。名单见附件1。
2. 协助导师检查对接人:杨程龙、马雨欣、汤金华、亢聪惠
3. 协助学系检查对接人:付楠(兽医)、陈警(畜牧)
4. 学院检查、抽查对接人:亢聪惠、杨程龙、王华鑫、支彩霞、刘嘉
二、检查对象及范围
(一)检查对象:我院已进入科研课题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含同力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非全专硕);2026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就读于其他高校的2026级博士研究生,本次不参与检查。
已参加并通过学院2026年冬季毕业生科研记录专项检查的研究生不参与此次检查。
(二)检查范围:支撑研究生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的全部科研实验记录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科研记录本、电子记录、实物记录等各类形式的科研实验记录。
三、检查内容
(一)科研记录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相关学系或实验室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明确科研实验记录规范,使用学院统一规格的科研记录本,扉页应注有研究生学号、姓名、专业、论文(课题)名称、起讫时期、指导教师等;科研记录须用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内容真实、格式规范、字迹工整;科研记录本应内带页码编号,不得缺页或挖补,不得随意修改或增减数据,被修改的原记录应清晰可见,重要修改注明原因;导师要及时掌握学生科研记录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科研记录本并签批。
(二)科研记录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记录内容应包括课题来源、实验日期、实验目的、实验设计、实验步骤过程、实验方法(参数),实验结果(数据、图片记录和说明)及其分析等。记录内容应与课题研究相关联,读书笔记、日常计划等与实验无关的事项不能出现在科研记录本中。田间试验或现场调查类课题需检查原始照片、调查数据、设计图纸等。
使用非本课题组或公共平台的设备开展研究,要记录开展实验的地点和主要设备的使用情况。原始数据或关键实验内容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的,须附委托协议(含机构名称、完成日期、业务内容、样品背景等)并经导师签字确认。
(三)科研记录本与电子、实物记录的对应性
对于只能做电子记录的科研数据(如图片、大批量数据、重要分析结果等)须在科研记录本注明文件名、存放路径及命名规则(实验内容+年月日)。使用计算机语言进行数据分析的,须保存完整代码及版本信息。田间试验或现场调查类课题,须核对科研记录本与原始照片、调查数据、设计图纸等实物的对应性。
(四)科研记录与考勤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的对应性
同步核查科研记录与考勤记录、设备使用记录的对应性。对以下异常情况须重点核查:长期在实验室工作但记录简略;记录详实翔实但考勤率低、设备使用记录缺失;成果产出数量或进度明显异常。
四、检查方式
(一)导师检查(10月15日前)
导师对研究生科研记录进行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排序后30%学生名单,填写《导师检查反馈表》(附件2)。由导师助理收集本课题组的《导师检查反馈表》后,并整理提交到纸质版到四综D321,电子版提交到链接:
畜牧上传至:https://hzau-dkdy-rcpy-yjs.mike-x.com/QtqbD
兽医上传至:https://hzau-dkdy-rcpy-yjs.mike-x.com/dtJWY
再由亢聪惠老师汇总后发送给学系检查工作组成员。见附件1。课题组在研人数1—2人的,导师反馈检查结果,自行决定是否选送记录本参加学系复查;课题组在研人数3人及以上的,须提交排序后30%学生的科研记录本参加学系复查。
(二)学系复查(10月22日前)
以学系为单位开展复查,各学系组织专家团队对科研记录本进行复查(检查时间、地点请至少提前1天,畜牧学科报送给陈警老师,兽医学科报送给付楠老师),记录检查情况,并在导师反馈名单基础上筛选排序后30%学生名单,填写《学系复查反馈表》(附件3),畜牧学科报送给陈警老师,兽医学科报送给付楠老师。
(三)学院审查(10月29日前)
学院组织专家团队检查各学系报送的科研记录本,从中筛选出排序后30%的学生名单,填写《学院审查反馈表》(附件4),纳入学院研究生科研记录重点关注对象;如其中有实验室日常工作考勤记录排名同时靠后者,纳入研究生院重点关注对象。对纳入学系和学院两级审查范围的学生和导师名单将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院补充抽查
1.今年4月学院层面检查后,排名后30%的学生纳入本次学院抽查范围;
2.按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范围内的研究生,一并纳入本次学系复查对象。
3.其他学院认为有必要检查的学生。
(五)配合研究生院抽查(10月29日前)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团队抽查科研记录本,并将认定为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名单及相关意见反馈至学院;学院根据反馈意见督促相关研究生整改,并组织复查。
五、要求与说明
(一)本项检查系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应检尽检,杜绝遗漏。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结果与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科研成果发表、评优评先、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紧密挂钩。自2025年9月起,自然科学类研究生学位论文须附《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图表原始记录存查表(自然科学类)》,该表作为附录内容之一,装订存档。
(二)全体导师及研究生要站在守护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生命线的高度,高度重视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我院研究生第一导师为我校联培单位兼职导师的,由联培单位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科学类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联培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校内导师监督执行并向学院反馈检查结果。
(四)经学院审查认定科研记录检查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延期相应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等培养环节。学院将对此类研究生提供帮扶,督促整改,并在6个月内复查整改情况,复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相应培养环节。
(五)对于科研记录检查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依据《华中农业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处理。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动物医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