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介绍、确定代表候选人,是选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华中农业大学换届选举洪山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标准:
华中农业大学选区含华中农业大学、东社区、西社区,本次选举应选出区人大代表1名,代表性质为专业技术人员,候选人中应有民主党派人士和非中共党员,应推举2名候选人供选民投票选举。
候选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一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代表意识和必备的履行代表职责的条件,热爱代表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时间安排
2016年9月30日12:00前:各单位提交联名提名和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2016年10月10日前:公布联名提名和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2016年10月18日: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三、推荐方式
1.校内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代表名额,即1人)。
2.为进一步提高推荐效率,规范推荐工作,对各单位推荐名额作如下规定:校职能部门以所在工会为单位推荐1人;学院按照选民人数多少推荐1—2人;东、西社区各推荐1人;民主党派推荐1人。(具体名额详见附表)
3.推荐者(单位)应以书面材料介绍候选人情况,并填写选举委员会印制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县人大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联系人:常帅 87282091 15927180724
附件:C:\fakepath\1、推荐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表.docx
C:\fakepath\2、候选人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