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人:孙骥)
近期,根据学校党委安排,我校陆续开展了以“三深入”为主题的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认为,现在开展这些活动是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教育部党组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眼下推进落实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迫切要求。
就近期学校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尤其是“三深入”工作,校新闻中心记者采访了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名家同志。以下为实录:
记者(以下简称“记”):近期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时代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李名家(以下简称“李”):近期,教育部党组召开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议,要求部属高校结合实际,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袁贵仁部长在会上强调指出,在全国教育系统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件,主要目的就是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敲响警钟、亮起红灯,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他同时要求各单位深入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一次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入开展一次财经纪律大检查。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学校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以“三深入”为主题的相关工作。
记:我们知道,最近各个单位都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相关精神,您如何理解《准则》《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李:《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体党员中树立起来,努力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条例》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纪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记:12月10日下午,您在布置我校近期党风廉政建设时着重谈了“三深入”的工作。请问,学校如何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活动?
各单位要以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为切入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围绕“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开展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活动。
第一,要深入人心,取得实效。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中全覆盖开展教育,确保学习宣传《准则》《条例》深入人心、取得实效。
第二,要分层次、全覆盖、多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分层次、全覆盖,多种形式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培训。召开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撰写学习体会,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每个基层党支部都要认真组织党员逐条研读、深刻领会《准则》《条例》,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学思践悟,明确什么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应该做,明确“六大纪律”不可触碰的底线。要将《准则》《条例》学习纳入党校、干部大讲坛等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专家解读、专题辅导,促进党员干部将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第三,要围绕重点开展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利用单位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及时传达党中央关于《准则》《条例》的政策解读和工作部署,重点宣传“四个必须”“八条规定”“六大纪律”“四种形态”,重点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以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等重要思想。要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召开研讨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第四,要切实贯彻落实《准则》《条例》。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工作;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人人有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维护党的纪律,对在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校园网上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以及妄议党的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把《准则》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将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首要内容,形成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记:如何深入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回头看工作?
李:一是要做到回头看内容要全面,单位人员全覆盖
根据教育部党组深入开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违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召开会议、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科研经费使用、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其他等十大类问题。
二是要注意违规公务接待四个时间节点
八项规定(2012.12.4出台)之后,2013.1.1-12.31重在定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12.1)后,2014.1.1-2015.3.31重在定量;《华中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2015.3.31出台后,2015.401-2015.10.15既要定性又要定量,标准为中餐80元/人,晚餐120元/人;2015年10月15日进一步明确接待标准后为:早餐50元/人,中、晚餐90元/人。
三是开展回头看问题的专项检查。校纪委专门整理了一个清单和自查表,随后将随学校通知下发,各单位要对照所列问题认真开展逐项自查,分清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干部教师个人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自查要求。加强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知晓。要针对自查发现的有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按要求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完成时间。2016年1月1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校办和纪委办。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将纳入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于2016年1月中下旬接受学校专项检查。
记:如何深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整改工作?
李:一是要明白自查范围。2013年起至今,各单位和教职工有涉及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因公出国境、收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都要进行自查,必要时可对重要事件进行延伸和追溯。
二是要明白自查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20日。
三是要明白自查依据。即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3〕22号);《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办厅〔2013〕8号);《华中农业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5〕 58号);《华中农业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校发〔2013〕191号);国家其他财经法规制度。
四是要明白自查重点内容。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因公接待审批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是否存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情况;是否承担被接待对象住宿费情况;是否存在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等情况;有无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有无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场所等情况;有无向其他单位摊派转移接待费等情况。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转拨转移经费;是否存在结题不结账;是否存在违法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科研经费;是否存在违规采购等情况。因公出国(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公务出国(境)费用,擅自前往未报批国家(地区),以及向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摊派、转嫁公务出国(境)费用等情况。收入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是否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挪用和坐支等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违规以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个人支出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处置、出租出借国有资产;是否存在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其他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是否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的情况。
尤其要强调的是,本次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将采用各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立即落实相关工作,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的报告电子版经自查人本人、经费分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交学校计财处。整改落实中须查清事实、彻底整改,该补充材料的及时补充,该上缴财务的马上上缴,该退还资金的立即退还。学校将组织专班、专业人员进行抽查、核查,对抽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自查、核查以及整改和问责等落实不力的,学校将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经费分管(主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