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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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农业大学微康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2  作者: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江苏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命科学技术学院设立微康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条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审核,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奖学金设置:微康奖学金第一期总额100万元,分五年执行,每年20万,每年授予40名学生,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四条 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为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动科动医学院、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有创业意愿、就业或经济困难的大二、大三本科生、二年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其中,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限微生物学、生物工程专业。

    第五条  名额分配: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2名,其中本科生12名,研究生10名;动科动医学院9名,其中本科生6名,硕士研究生3名;食品科学技术学院9名,其中本科生6名,研究生3名。

    第六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无通报批评等任何违纪情况;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自学和钻研能力,在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硕士研究生通过英语6级,英语成绩在70分以上、其余课程成绩80分以上,无补考记录,并且以一作身份已发表学术文章1篇及以上。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举止文明。

    5.本学年度获得“三好学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综合发展优秀。

    6.创业、就业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单独提交申请。

    第七条 学校成立微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奖学金评审细则,负责本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工作。

    第八条 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本次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微康奖学金申请表》及提交其它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交至动科楼A106办公室。电子版以“微康+申请人姓名”命名,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wyeyeye@163.com。

    所需材料:1)《微康奖学金申请表》;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专利证书等);

    3)成绩单;

    2.学院初审: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照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名评审,按照1:1.5左右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

    3.公司审定:推荐名单报江苏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由公司确定最后获奖名单并反馈学院。

    4.申请名单公示:公司反馈获奖名单后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5.颁奖:举行颁奖大会,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和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报个人学习情况。

    第八条 特别说明

    1.微康奖学金不可与测评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2.本办法自2019年9月起执行并由微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申请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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