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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

    (第二批)


    发布时间:2019-05-15  作者:  浏览次数:

    华中农业大学前身是1898年创办的湖北农务学堂,1952年组建华中农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中农业大学。1979年被确定为农业部直接管理的全国重点大学,2000年划归教育部管理,2005年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5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热忱欢迎以兽医为志业的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一、招生计划

    拟招生11人。

    此次为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批招考,可招生导师及指标数如下:

    序号

    导师类型

    姓名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此次可招指标数

    1

    专博导师

    肖少波

    0952

    兽医博士

    1

    2

    专博导师

    金梅林

    0952

    兽医博士

    1

    3

    专博导师

    丁明星

    0952

    兽医博士

    1

    4

    专博导师

    李家奎

    0952

    兽医博士

    2

    5

    专博导师

    贝为成

    0952

    兽医博士

    1

    6

    专博导师

    程国富

    0952

    兽医博士

    1

    7

    专博导师

    李祥敏

    0952

    兽医博士

    1

    8

    专博导师

    李自力

    0952

    兽医博士

    1

    9

    专博导师

    周红波

    0952

    兽医博士

    2

    二、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我校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2019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细则(第二批)》(见附件1)。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年限

    培养方式:全日制。

    学制年限: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含休学)。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考生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4.暂不接受高校、科研院所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

    (三)专业背景要求

    1.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指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畜牧学、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

    2.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上述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

    (四)英语要求,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参加下列英语水平测试之一的英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分数,具体包括:托福TOFEL(65分)、雅思IELTS(5分)、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旧850分,新170分)、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425或CET-6:425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50分;TEM-8: 45分)、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笔试:55分);

    2.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需提供海外留学证明)。

    (五)录取当年9月1日未满40周岁。

    (六)与招生导师有亲属关系的人不能报考。

    五、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5月16日-22的工作日,向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xxx年报考攻读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见附件2);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学籍证明);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与所申请学科相关正高职称以上两名专家和报考导师的推荐信(见附件3),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报考导师要在推荐信里边明确表示同意其报考与否,须分别签名并密封,未经签封或签封破损的推荐信不予受理;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它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等。

    注: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来现场报名提交材料,亦可通过顺丰快递(现暂不接受其他快递公司快递)在报名日期截止前(以邮戳为准)将所需材料邮寄到我办进行函报。

    提交材料地址:华中农业大学动科楼A102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1255。

    六、考核安排

    见《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2019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细则(第二批)》。

    七、录取

    1.根据考核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见《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内容:http://yjs.hzau.edu.cn/info/1010/5173.htm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邮寄到达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报名。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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