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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推进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
录入:my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8-9-5 

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推进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7]33号和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等六部(厅、办)《关于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工作方案》鄂组通[2008]1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湖北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湖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学校决定就进一步推进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 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和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所农业大学,面向“三农”、服务“三农”是自身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校长期坚持的办学宗旨。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人才工作和农村工作文件精神,以服务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为目标,通过选拔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高等教育,为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发展潜力的农村基层干部,使他们成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广运用农业技术、实现科技致富和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2.目标任务。2008年开始,每年选拔2000名左右农村基层干部和优秀青年,接受我校高等函授大专学历教育,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到 2010年,使武汉、咸宁、鄂州、天门、仙桃、随州、襄樊、宜昌、黄冈等9个地、市的所有建制村都有一名大学生(含当年在校在读),从而有效提高湖北省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切实做好实施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前期准备工作

3.函授教学点设置工作。根据湖北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的意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函授教学点的设置,要以满足函授教育面授期间教育教学所需的基本条件为前提,同时尊重当地组织部门的意见,逐个进行实地考察、选择和落实,确保教学和实习计划的顺利实施。

4.招生工作。结合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对象和报考条件要求,制定华中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招生简章,同时报请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审核。要及时同各地市组织部、农业局和函授教学点沟通与联系,按照招生条件、招生时间、招生程序做好招生宣传和报考工作。要积极向教育部争取招生指标,确保招生计划完成。

5.专业设置和论证工作。根据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养目标要求,继续教育学院聘请有关专家和有关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共同研讨专业设置和专业论证工作,同时要充分听取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函授教学点的意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设置,要与教育部确定的专业目录相对应,同时要符合湖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目标要求,即培养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综合素质好、管理能力强的农村基层干部。

6.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继续教育学院聘请熟悉“三农”工作、熟悉农民教育特点、熟悉函授教育规律的有关专家,根据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函授教育特点以及办学层次、学制等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以及教学进程安排。处理好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与实践、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合理安排教学全过程的课程门数和学时分配。人才培养方案要征求各地、市有关部门和函授教学点的意见,考虑当地产业结构和学员的实际,突出实用性和应用性。同时,根据不同地区产业结构的现状,专业教学计划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主要课程能作相应的调整或设置专业方向。

7.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继续教育学院要积极同当地的组织部门和函授教学点联系,按照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协调小组的意见,同教学点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联合办学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双方的经费分配比例,办学协议由学校、函授教学点和当地组织部门三家联合签订。所有办学协议必须逐个教学点签订,保证办学协议的有效实施。

三、实施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保障措施

8.落实并合理使用培养经费。实施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每生三年学费为4500元,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40%,市、县财政负担60%,继续教育学院要积极联系、协调和落实培养经费,确保培养经费到位,并按照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确立的我校与函授教学点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经费分配比例3.56.5(学校35%,函授教学点65%)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要本着“专项管理,按需使用,突出重点,保证教学”的原则,按照学校函授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充分调动承办学院的积极性。教师参与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材编写、课程讲授等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付相应的报酬。

9.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根据“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的特点,积极探索办学规律,制订相应的学籍管理、教务管理、教学评估、学员学习考勤、考风考纪等教学管理制度和文件,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要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保证教学质量。要积极组织教师编写适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要求的教材和辅导资料,使教学内容适合湖北农业产业结构的特点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10.加强教学管理,保证培养质量。要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针对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设立与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学习时间,尽量做到学习、生产两不误。要加强与当地组织部门和函授教学点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学员学籍管理,健全学员档案,严格考试管理。

四、加强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组织领导

11.加强组织领导。“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学校分管领导周承早同志任组长,陈东明同志任副组长,继续教育学院、植物科技学院、经管土管学院、动科动医学院、园艺林学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文法学院的分管院长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计划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成教部,办公室主任由丁克勇同志兼任。

12.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学院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实施。继续教育学院要加强同各级组织部门、函授教学点以及各参与学院的组织协调,选好函授教学点并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制定招生简章,配合各地、市做好招生宣传和考生报考工作;要制定实施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办学经费,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各地的实际,聘请有关专家研讨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制定教学计划;要加强教学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工作。各参与学院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继续教育学院的工作,聘请熟悉“三农”工作、熟悉农民教育特点、熟悉函授教育规律的有关专家,承担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同时选聘责任心强,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为“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学员授课,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3.抓好督办落实。各学院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研究和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大力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顺利实施。

 

 

                            华中农业大学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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