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组[2007]20号
关于党校第52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开班的通知
各学院(系)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党校学院分校: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党校第52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拟定于10月中旬开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开设班次
全日制本科、成教和自考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均可报名参加培训。本期培训只开设针对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班,培训工作由党校学院分校负责实施。
二、时间安排
本期培训班10月中旬开班,12月中旬结束。各教学班具体上课安排由各党校学院分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三、分校工作职责
各分校按照《党校学院分校工作实施细则》(农党组[2004]9号)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工作。
1.负责学员的报名、任课教师的聘请、组织教学和社会实践的实施、教学过程的管理以及学员的考核等;
2.制定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学员自学书目、教学安排、培训方式、培训要求、任课教师名单、考试内容等,并于开班前一周报党校备案;
3.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工作总结、学员考试成绩、结业考试试卷交党校存档;
4.按学员数的5%评选优秀学员,名单报党校审批备案。
四、几点说明
1.各党校分校负责党校具体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保持稳定,如有变动请报党校备案,并做好工作的交接;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9日,各分校指派工作人员将报名情况报党校;
3.各分校自行组织培训班的结业考试,考试试卷于考试前一周报党校审查,学员考试成绩于12月5日前报党校,并领取学员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
4.党校对不能正常参加课程学习的学员继续使用“党校学习出勤卡”进行管理;
5.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分校要充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指派专人检查学员学习情况,参加学员学习过程中的讨论活动,做好培训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党校将对分校的教学、讨论、考勤、学员自学和学员的考试等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协调、指导和帮助分校开展工作。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二○○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党校 培训 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组织部 200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