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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科动医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录入:admin  来源:Internet  时间:2006-4-12 

动科动医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核和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是党在高等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大学生中的政治核心,是党联系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党员和大学生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的战斗堡垒。

第二章 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第四条 学生党支部按学生所在系、年级、课题组等设置,党员人数较多的可按班级设置。学生党支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职学生政工干部编入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党小组。

第五条 党员七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党员人数在三十人以上的可设五人支委会,其中增选副书记一人。不足七人的,只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学院党委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 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关键在于支部委员会的建设,特别要注意选好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群众基础好,思想作风过硬、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或教师担任。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 学生党支部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和学风建设,严格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辅导员做好大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和管理工作;支持和帮助团委、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运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教育党员和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完成本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2、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引导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明确学习目的和目标。通过党员的实际行动和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注意改进组织生活的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保证党内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5、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指导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组织发展对象的工作。强化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6、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事迹,对违纪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处理意见。

7、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工作实际,支持和带领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教学、科研活动,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业务学习、纪实考评、日常管理、评奖评优、毕业分配、社会实践等工作。经常听取并及时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了解和报告学生中的思想状况。

8.关心和支持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班委会和团支部和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支持学校各部门在学生中开展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章  党支部各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是支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应由党性强、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具有奉献精神的党员担任。

第九条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

3.检查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情况,协同纪检部门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

4.协同有关部门,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抓好党员教育工作。

第十条 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党内外同志的思想状况,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2.组织党员学理论、学科学、学新技能、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协同组织委员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好党员党课学习。

3.协助支部书记、副书记抓好大学生的政治学习和谈心活动,管理好党内各种学习资料。

4.大力宣传好人好事,及时总结支部工作经验,积极向校园网、广播台和校内外刊物投稿。

第五章 党支部的工作制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第十一条 严格党内生活制度。

1.建立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内生活的基本形式,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支部大会和党课一般每学期至少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

2.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的重要保证。党员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思想性、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要不断创新,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保证每月至少一次。

3.联系同学制度,是党支部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员必须密切联系周围同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以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周围群众,主动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4.坚持党员向党组织汇报的制度。党员要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或不定期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党支部要针对党员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保证和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6.坚持党员自学政治理论制度。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有计划地学习“必读书目”和规定的内容,联系思想实际,做好读书笔记,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

7.坚持向学院党委请示汇报制度。支部书记要定期(至少每学期一次)向学院党委汇报党员和学生的整体情况,取得学院党委的支持和帮助,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第十二条 党的纪律检查制度。

要求每个党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党支部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第十三条 党支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支委会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定期向全体党员汇报工作,采取生动活泼、党员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和教育,讲究实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条例只适用于动科动医学院学生党支部,从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合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委员会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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