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授予2004年11月以来在本专科、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过去已经获得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二、本次奖励设一等奖、二等奖二个等级。特别优秀的成果,经评审可授予特等奖。学校将在校级成果奖中按照省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从高等级依次往下遴选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国家级成果奖推荐项目将由省级主管部门在省级成果奖中遴选)。
三、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须填报《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8份)、《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一式25份)及反映该成果的总结、附件材料。教学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交样书(2本)。推荐书、申报简表及成果总结需提交电子版。
四、日程安排:
6月27日前,各单位布置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7月8日前,各单位组织评审,向学校推荐。
7月15日前,学校评审完毕并公布评审结果。
五、学校成立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加强对教学成果的总结、鉴定、评审、推荐和奖励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校长邓秀新任组长,副校长高翅任副组长,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校级教学成果奖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评选结果由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六、评审工作坚持逐级申请、择优推荐,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对评选结果实行公示。
七、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全面检查2004年11月以来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尊重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创造性劳动的重要措施,必将对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和教学质量提高产生巨大推动作用;教学成果数量与质量将直接影响学校声誉,也关系到广大教师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班,加强领导、管理和协调,让广大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得到充分肯定。同时,认真研究、解决教学成果申报、奖励工作中的问题,做好2008年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工作。
联 系 人:陈晓琳,谢书山
联系电话:87280917
电子信箱:ss@mail.hzau.edu.cn
有关事项及申报的教学成果可在南湖教苑“教学成果”(http://nhjy.hzau.edu.cn)专栏查询。
详情登陆:
http://news.hzau.edu.cn/plugins/notes.php?action=show&nid=694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工作实施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请简表.doc
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华中农业大学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