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央组织部5月18日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先后进行转发,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将《通知》精神转达到全体党员,鼓励和尊重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缴纳特殊党费,为普通党员作出表率。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数额,尊重党员个人意愿。有特殊困难的党员,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
2.凡党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学校直接上交中组部。1000元以下的“特殊党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汇总,通过省委高校工委按规定程序转交中组部。校党委组织部将为每一位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发放一份特制的“缴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纪念卡”。
3.5月29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收到的党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党费”及《华中农业大学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登记表》(Excel格式)交至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表的电子版发至zzb@mail.hzau.edu.cn。有关情况将在组织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